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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展辦法
一、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協辦單位:台灣區體育用品工業同業公會、台北市體育用品商業同業公會
二、展出及展品進、出場時間
(一) 展出:
98年3月19日至21日 上午9點至下午6點
98年3月22日 上午9點至下午3點
※ 本展僅供國外買主及國內業者憑證參觀,不對一般民眾開放
(二) 攤位佈置及展品進場:
98年3月16日 中午12點至下午6點
98年3月17日 上午7點至下午8點
98年3月18日 上午7點至下午8點
(三) 攤位及展品撤除:
98年3月22日(展覽最後一天) 下午3點至晚上8點
98年3月23日 上午8點至下午5點
三、展出地點
台北世貿中心展覽大樓一樓展場及二樓H區 (台北市信義路5段5號)
四、展出項目
各類運動用球、健身器材、按摩設備、溜冰器具、滑水用具、露營用具、運動服飾、體操設備、運動器具及休閒活動用品。
五、展區規劃
(一) 展場將規劃為下列7個專業展示區,廠商可依產品類別選擇適合之專區報名參展:
n 健身器材區 (Fitness Equipment Area)
n 溜冰鞋及滑雪用品區 (Skating & Skiing Area)
n 球類用品區 (Ball Products Area)
n 戶外/水上用品及運動服飾區 (Outdoor Sports, Water Sport Products & Sportswear Area)
n 綜合產品區 (General Products Area)
n 國外產品區 (Foreign Exhibitors)
n 媒體區 (Media)
(二) 展品分區將依報名情況作彈性調整。
六、廣告宣傳計畫
n 國際專業雜誌之廣告刊登,包括SportsLink、SPORT PREmiere、SAZE Sport、Sports Insight、Sports Management、Club Business Europe、Club industry’s FITNESS Business Pro、Fitness Management、Sport Goods Dealer、SGB、Club Business International、The Sports Industry Newsスポーツ產業新報、THE SPORTS FRONTIER スポーツロンティア、文體用品與科技等,種類多達十餘種。
n 國內平面媒體之廣告刊登,包括工商時報、經濟日報、Taipei Times、國際商情雙周刊等。
n 國內電子媒體之廣告露出,包括非凡電視、三立新聞台、ICRT、飛碟電台、News 98等。
n 國外展覽推廣: 派遣專人至全球知名體育用品展如德國ispo、FIBO、美國SGMA等展覽推廣。
n 其他宣傳及推廣,包括主動寄發展覽邀請函、EDM、展前快訊等,並透過貿協駐外單位積極洽邀買主來台觀展。
七、活動規劃
創新體育用品甄選、體育用品產業論壇、商務旅遊
八、參展資格
(一) 展出本國產品者:已向我國政府註冊登記,經營前述產品之製造商或貿易商。
(二) 展出外國產品者:除政府限制進口地區之廠商外,均歡迎參展。可直接報名或透過在台代理商、分公司或經銷商報名參展(在台代理商須檢具原廠授權證明影本)。
(三) 注意事項:
1. 報名繳費後不得更改原來報名之公司名稱。
2. 主辦單位有權依報名廠商過去紀錄或參展產品不符展覽主題拒絕廠商報名。
3. 嚴禁參展廠商展出仿冒商標或侵犯他人專利之產品。如有違反,除停止該廠商展出仿冒產品外,並將停止其參加下屆展覽之權利。
4. 參展廠商展出時需於攤位上標示其報名之公司名稱。
5. 此為專業展,現場不得零售。
九、報名手續
(一) 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方式報名,報名資料請以掛號郵寄「台北郵政109之561號信箱 外貿協會展覽業務處 展五組收」,並於信封註明「報名2009年台北國際體育用品展」。
(二) 報名時間:自97年7月23日上午9點起(二樓H區攤位報名則從97年10月20日以傳真及email方式受理報名),攤位額滿即提前截止,請勿提前付郵(如投遞時間早於97年7月23日一律無效。為避免各郵局開始營業時間不同,報名期間蓋每日上午8點之郵戳者,一律視為9點之郵戳)。本會將以郵戳日期及時間判定報名先後順序。
※因各郵局代辦所郵戳蓋印皆集中於當日下班時間,為避免損及報名權益,請勿於郵局代辦所投遞報名表。
※投郵時請注意郵戳時間是否清晰,並保存「郵件執據聯」已備查考。
十、報名應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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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展資格/
證件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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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出本國產品之參展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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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國外產品之參展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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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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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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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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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
2. 授權工廠之工廠登記證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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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工廠登記證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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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
2. 外商製造廠授權書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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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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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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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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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展通知回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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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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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展產品型錄或相片一份(以印有報名公司名址條為憑,相片則請黏貼於公司信紙上,以資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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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繳交報名資料未備齊者,不受理報名。
※主辦單位有權就報名廠商產品性質及參展紀錄,決定是否受理報名參展。
十一、參展費用
(一) 本展每一攤位(長3公尺,寬3公尺)之參展費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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攤位位置及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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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展費用(新台幣,含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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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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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樓中庭及臨主走道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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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4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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攤位面積9平方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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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樓一般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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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3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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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樓臨主走道有柱子之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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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3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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攤位面積約7.45平方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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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樓一般攤位有柱子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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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3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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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樓H區一般攤位(含基本裝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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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3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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攤位面積9平方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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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樓H區一般攤位有柱子者(含基本裝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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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3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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攤位面積約8.2平方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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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所列參展費(二樓H區攤位除外)僅為空地費用,未包含隔間及任何展示設備。
※每一攤位參展費含110伏特500W之基本用電及新台幣2,100元之「聯合宣傳費」。 此費用將用於推廣及宣傳本展覽,並由本會及協辦公會共同監督動支。
※二樓H區展場由於樓高及消防法規限制,須由大會合約廠商 - 安益公司搭建防焰基本裝潢,包括隔間、地毯、公司名牌、接待桌(1張)、椅子(2張)、100W投射燈(3盞)、垃圾桶(1個)及一般用電(110伏特、500瓦)之插座(1個)。參展廠商如有額外裝潢需求,必須由前述大會合約廠商承辦,參展商如放棄使用前述基本裝潢,主辦單位亦不退費。
(二) 參展 訂金: 每一攤位新台幣12,600元(含稅及聯合宣傳費),於參展資格審核通過後由主辦單位寄發繳款單通知繳交。
(三) 參展費尾款: 於分配攤位後,由主辦單位寄發繳款單通知繳交,廠商若未能於期限內繳交尾款,視同放棄參展。
(四) 參展廠商已繳的攤位費訂金及尾款,概不退還。 如有退訂部份攤位,亦不得以所繳訂金,抵繳攤位費。
十二、攤位分配
(一) 主辦單位將依據各產品區報名情況規劃展區位置,並擇期以書面通知參展廠商參加協調會以分配攤位位置。
(二) 參展廠商在所分配之產品區內選擇攤位,由攤位數較多者先選;攤位數相同者,以列名95年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前500大績優廠商名錄者先選(以96年9月底前出版之最新一期名錄為準),並以報名時間決定先後順序;攤位數相同,報名時間亦相同者,則以抽籤決定先後順序。
(三) 未參加協調會之廠商,由本會或協辦公會代選攤位 (註:須待相同攤位數之廠商選完後再選)。
(四) 於協調會中臨時放棄部分攤位者,選位順序須待減位後相同攤位之廠商選完後再選。
(五) 主辦單位有權視展場情況,酌減廠商攤位數或變更展出場地。
(六) 同一廠商所挑選之攤位均應相鄰,不得跨越走道選位。
十三、退展
(一) 參展費(含訂金及尾款)一經繳交概不退還。
(二) 繳交訂金後退展或退訂部份攤位,所繳訂金概不退還,且不得以所繳訂金抵繳其它參展費。
(三) 逾期未繳參展訂金或尾款者,視同自動放棄參展。
十四、展覽承辦人
外貿協會展覽處展覽五組 謝雁容專員(展務)、呂孟哲專員(宣傳)
電話:02-2725-5200 分機2262、2859
傳真:02-2729-1089
Email: taispo@taitra.org.tw
十五、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之,或依外貿協會「台北專業展參展一般規定」及其他業務規定或慣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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